随着军队规模结构和力量编成改革逐步落地,着眼新体制、新职能、新使命,持续做好军民融合深度发展这篇大文章,是实现强军兴军的必由之路。
着力转变理念,不断凝聚军民“要融合”的共识共为。推进军民融合的首要环节是实现理念的融合,只有破除旧的思维定式、本位主义等障碍,强化军民深度融合的发展意识,才能真正地使军民融合向深层破冰。要把习主席关于军民融合深度发展的系列重要论述、重大观点等纳入军地各级党委中心组理论学习、党校培训,深刻领会推动军民融合深度发展的时代意义和实践要求,努力形成“讲融合、研融合、抓融合”氛围。要强化企事业单位、普通民众的国家意识、国防观念,摒弃国防建设由政府和军队包办的惯性思维,让履行拥军义务、支援军队建设成为全民共识。要把军民融合作为国防教育的重点内容,依托军地专家、教授开展好经常性形势教育宣讲,使军民融合深度发展成为全社会共识。要借助现代传媒“报刊、电视、广播、网站、手机”五位一体的宣传网络,聚焦军民融合时代主题持续推送宣传,营造“要融合”的强势舆论氛围。
坚持需求牵引,紧密对接军民“能融合”的重点领域。坚持从军地的现实需求出发,找准融合的交集,实现优势互补。推进人才培养“共融”。要依托地方高校及科研院所设立人才定向培养基地,为现役军人提供轮训进修和前沿知识学习的场所,为退役军人进行职业技能培训。定期开展“军营开放日”活动,为地方企事业单位培训应急处突、抢险安防等专业人员,发挥部队军事技战术优势。深化社会化保障“混融”。依托地方政府宏观调控,引导各种社会资源向军队需求的“利益链”“产业链”汇聚。聚焦平战一体,在地方交通基建、重大工程规划上充分考虑驻军战备需求,探索民用运力合同征用模式,提高对部队兵力输送、应急机动的过境保障能力。注重科技输出“通融”。打破军工系统和民间行业的标准壁垒,规范健全军民一体的技术标准,促进军民技术双向交流、双向转换。引导地方科研机构、优势民营企业进入军用装备的研发,同时推进战略性新兴产业发展,将军事需求嵌入民用产业发展规划,带动新质作战力量的形成。
立足长远长效,积极完善军民“促融合”的制度机制。军民融合发展是实现强国梦强军梦的国家战略,是一个长期的历史任务和系统工程,必须要有一个长效稳定的运行机制。要加强组织领导,建立由军地职能部门领导共同参与的权威领导机构,搞好顶层设计,制定总体规划和实施计划,主动协调政策制定、规划调控、项目审批、产业发展、行业管理等工作,明确部队、政府、企业等各方责权义务,确保融合发展决策科学、推进有序。要建立完善制度机制,定期召开军地联席会议,推行合署办公、项目联审等,强化军地跨部门之间议事协调的经常化、规范化。要实现需求对接,拓展地方国动办职能,归口汇总军地融合的相关需求,及时向职能部门进行情况通报,搞好项目综合论证。要加强区域协调,发挥省军区系统具有军地双重领导属性的优势,牵头协调解决军地融合发展的重大问题,监督重大项目的立项执行,考评军地推进融合工作的落实,确保形成上下贯通、协同发展的工作格局。要完善政策法规。加快出台军民融合纲领性文件,明确领导军民融合的机构、规范工作程序、固化制度机制,确保把军民融合工作纳入法制化轨道。要以服从国防和经济建设两个大局为前提,一方面军队主动修订政策,使国防和军队建设融入经济社会发展体系;另一方面地方主动调整经济建设布局,实现与国防建设需求相结合。要加强政策法规的执行监督,建立定期检查和研究评估制度,及时对政策法规予以动态修订和完善。